裁判官陳錦昌直言,對於林作為一個無案底的年輕人首次被刑事檢控,竟然忘記出庭,實在難以置信,決定將林的1,000元保釋金充公。陳官大表不滿,質問林:「作為運動員,最重要係乜?」站在犯人欄的林回答:「紀律」。裁判官再說:「咁你應該退隊。呢啲補貼(運動員資助)原本可以畀其他運動員。你無牌駕駛,無燕梳,呢啲係咪受補貼精英運動員嘅所為?你退隊囉。」
林一面尷尬回答:「係,我會改變自己諗法。」其律師解釋,林因準備賽事好緊張,又以為當值律師會提醒他出庭,一時疏忽才沒有應訊。
裁判官繼續苦口婆心教訓:「你見到媽媽喺度,有冇慚愧?你噚晚還柙,感覺好嗎?你父母比你難受十倍」。由於林年輕,裁判官再給他機會,讓他自簽2,000元及其母以10,000元作人事擔保。雖然林計劃6月到西班牙及羅馬參賽,但顧及公眾利益,裁判官仍定於6月19日審訊,其間林要交出旅遊證件。
至於偷車一事,林的律師稱,林的女友將車匙放低給林,授權他駕車。但裁判官質疑,女友無理由逼林駕車,若法庭接受林的辯釋,或變相令作為控方證人的女友被檢控。
案件編號:KTCC3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