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質疑特別許可無效 立會助理秘書長:我哋唔係法庭 我哋係立法會
參與非法集結梁頌恆游蕙禎青年新政衛碧瑤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被指去年11月宣誓風波中聯同多名議員助理衝擊立會會議室,各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辯方今指立法會與律政司就批准傳召保安員作供的特別許可的信件來往,是法律文件,但立法會回函時抄漏字眼;簽署信件的助理秘書長承認抄漏,但稱「我哋唔係法庭」,認為信件已列出足夠資料。
辯方早前質疑控方就傳召立法會保安員作供一事,向立法會取得的特別許可是有問題;控方今傳召簽署許可信件的立法會助理秘書長衛碧瑤,她指《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對「立法會秘書」的定義包含助理秘書長。
辯方質疑,衛本身未經立法會批出特別許可作供,她今天沒資格作證;而她作為助理秘書長無資格代秘書長陳維安簽署該許可信件。衛不同意。辯方亦認為審議該許可的立法會會議沒有陳維安或副秘書長在席,故裁決屬無效,衛稱無法回答。
辯方指出,律政司最初致函立法會解釋為何需要取得特別許可,但衛沒向律政司索取證人口供紙,她將無從判斷律政司提出要求的理由是否充份;她回覆律政司的信件亦抄漏字詞。衛承認沒抄足所有字眼,但供稱該些信件未至於屬法律文件,「我哋唔係法庭,我哋係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