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稱,若重審期相近,則法官可在開審前提醒新的陪審團不要理會傳媒的報道,控方到時亦不會提及原有的定罪,避免對被告造成不公平。大律師陸偉雄則稱,對於市民大眾關注的案件,經傳媒廣泛報道,「火紅火綠」期間就即時再重審,新陪審團一定會記得清楚內容,原審與重審相距越遠,陪審團受報道影響的可能越小,所以「隔耐啲當然好啲」。
過去亦有高院案件因為陪審團未能達成裁定,法官要下令解散陪審團重審。大角嘴弒親碎屍案審訊期間,先後有2名陪審員以心理受困要求退出,主審法官下令解散陪審團,半年後再選出9人陪審團重審。
■記者蔡少玲、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