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兵部窪胡同的居民收到拆遷的通知,為配合國家大劇院的開幕,擴建道路疏導交通,須清拆附近的樓宇。劉先生說,拆遷辦初時提出給他們賠償70萬元,但近年北京樓價急升,其妻曾向附近的地產代理查詢,估計其單位約值350到500萬元,而且他們希望當局賠償的是原區同等面積的樓。
幾經商議,當局同意在原址給他們保留約196平方呎的樓,其餘按每平方呎約7,000元作金錢賠償。但他堅持,要樓不要錢,昨日他啓程到北京,準備今日再與拆遷辦開會討論,並計劃在面臨清拆的樓裏拉橫額抗議。他估計,當局希望趕在十一國慶前整頓大劇院附近的環境,將急於完成工程。
劉先生稱,保障私有權益的《物權法》將在下月1日實施,政府為此修改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受拆遷的民眾須獲得適當賠償和安置。他批評政府不應為體面,而犧牲百姓權益。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