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hony對端傳媒透露家在荃灣,當時剛落樓,希望以「和理非」身份請朋友開車義載示威者離開,當時完全沒想過中槍可能,事後回想,「中槍的話,當然會有愧於家人,老婆千叮萬囑我。但還是那句話,做對的事情」。
他直言對警察拔槍行為是否合理感矛盾,但擋槍時沒作細想,形容自己「不過是一個阿叔,一個路過的市民,經過、擋一擋」。他又表示,爸爸事後問他為甚麼要向警察下跪,認為並不值得,他回應稱不是尊敬警察,而是求他們,「我告訴爸爸,這是『義之所在』。有一樣東西,如果是需要去做的,是對的事情,是維護公義的,那我覺得需要去做」。
警方事後讚揚警員拔槍是「英勇克制」,但Anthony認為,英勇應是奮不顧身去救一個人,「那他們又不是救人」;至於克制,「那他們都開槍了,也許每個人詮釋不一樣。我自己覺得,可能他們沒有開第二槍,但是否叫克制?我不知道標準是甚麼。我覺得不可以用克制來形容,他們也有很緊張的情緒」。
■記者陳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