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查閱保良局社會服務部薪酬報告,發現2013/14年度以現金津貼向管理層共發放約90萬元現金津貼。工會總幹事邱智恆指報告列明有關津貼來自資助,社署應調查。
保良局前社工阿Wing(化名)及Yuki(化名)分別於今年1月及去年12月離職,但保良局規定於今年2月12日離職者不獲追補增薪,兩人都被扣起離職員工的追補增薪。
保良局回應指現金津貼是因員工升職而在原有薪金外所獲發的津貼,並非花紅或獎金;至於1.6億元儲備中,逾1.3億元是2007/08年度前累積的數額,不受社署上限規定,隨後累積的儲備為3,000多萬元,沒超上限。發言人又指,2014/15年度社署發放的額外薪金撥款已全數用於津助員工。
社署稱在2004/05至2006/07的財政年度,豁免機構累積儲備超越營運開支的25%上限,並容許儲存於獨立賬戶,以應付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推行初期的財政壓力。根據記錄,保良局於2013/14年度沒超出儲備上限。而按照整筆撥款機制,機構將撥款用於薪酬開支並不違反規定。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