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感化令男生判勞教

蘋果日報 2006/06/20 08:00


【本報訊】柴灣明愛馬登基金中學前年9月發生校園暴力案,五名中二男生多次圍毆一同學,並用打火機作勢燒下體及陰毛,五人去年12月承認非禮及襲擊等12罪,分別被判感化及轉交兒童庭判刑。案中16歲次被告現因違反感化令,昨在荃灣法院被改判入勞教中心。
承認四罪的張姓被告,昨呈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表示對不起家人,會改過自新,希望輕判。主任裁判官林偉權表示,被告違反感化令,沒有珍惜法庭給予的機會,報告指他不適合接受感化或判入更生中心,撤銷其感化令,改判入勞教中心。
案件編號:ESCC34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