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特首辦常秘:我都唔知現任行政長官嘅結婚週年

蘋果日報 2017/01/12 16:43

黃楚標曾蔭權涉貪何周禮劉焱行政長官收受利益

前特首曾蔭權被指涉貪及未有申報利益案,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劉焱接受盤問時,辯方提及曾氏夫婦被指與雄濤股東李國寶於澳門同時返港一事,解釋當日曾蔭權北上之行,是在完成公務後轉為私人行程,更透露11月7日當天是曾氏夫婦的結婚週年。辯方問劉特首會否知會他們一些重要日子,例如結婚週年等,劉回應未必,並謂「我都唔知現任行政長官嘅結婚週年!」
劉焱表示,特首的公務會有日記記載,私人生活則不會記載,特首的私人生活亦不會透露太多,並指有好幾個同事都能看到該日記。劉稱部份絕密的會議或會記載,如記錄特首上機的時間等等。
劉稱特首亦有香港警察保護,辯方起初問劉廉署有否要求她翻看曾蔭權某幾天的日程,劉起初稱不太記得,及後辯方表示廉署確曾有過有關要求,劉才表示廉署人員曾問保護特首的警員某幾天的日程。
及後辯方提出不少曾北上公幹或回內地的例子,如2010年1月曾北上見京官、5月曾與妻子到韶關,又或是到深圳與深圳官員吃飯,詢問劉有否任何理由沒有翻看有關日程。劉表示如有廉署人員要求她提供,她便會照做。
辯方律師指,曾氏夫婦於2010年11月5日北上的行程,其實一開始是公務行程,曾蔭權需於翌日到內地江門參加一個海外華人的慶祝活動,則相關活動行程會有紀錄。劉同意。
辯方又提及曾蔭權於2011年3月尾至4月初的汕頭之行,指該行程屬特首的私人行程,問及劉可以查閱特首的在涉案期間的行程日誌,讓陪審員了解到底曾蔭權在相關期間的行程,劉回應可以。辯方本要求劉今晚準備相關行程紀錄,但劉指部門正忙於預備施政報告,且部分文件未必儲存在部門辦公室,要求給她一星期時間準備,法官則謂待劉完成作供後才候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