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家生前立遺囑裸捐100億身家 後人疑再爆爭產

蘋果日報 2019/05/14 16:55

爭產李小龍故居余彭年

李小龍故居業主、立下遺囑裸捐100億身家的慈善家余彭年,2015年逝世後,其次子與長孫兩叔姪曾就其遺產對簿公堂,最終法庭頒令確認余彭年的遺囑有效,事件告一段落。惟日前有自稱受余彭年孫兒委託的人士入稟高等法院,質疑身為余彭年慈善基金唯一信託人的長孫彭志兵使用偽造遺囑,又稱律政司失職,沒有核實余彭年生前處理遺產的真實意願,要求法庭頒令他成為余彭年遺產的受託人之一,並要求律政司調查彭志兵疑使用偽造文件一事。
原告李琳親自撰寫入稟狀,將律政司司長列為被告。原告聲稱,受死者余彭年孫兒彭新兵委託,有權管理死者的遺產。入稟狀透露,死者曾於2015年4月底成立另一信託,並以瑞士信貸銀行為遺產受託人,惟銀行未及在死者離世前於信託檔案上簽字,故該信託未能有效成立。
入稟狀續稱,余彭年逝世後,次子彭亞凡及長孫彭志兵各自委聘律師,於2015年6月至10月間就死者遺產事宜進行書面往來及開會。彭志兵透過律師去信叔叔彭亞凡一方,聲稱死者自行取消余彭年慈善信託,惟沒有死者作此決定的書面紀錄。

指受託文件上的簽名非彭志兵親筆簽名

入稟狀亦指,彭亞凡同年8月從匯豐信託(HSBC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得悉,余早於2011年成立慈善信託,並曾於2014年將受託人改為死者自己和彭志兵。但原告指曾委託廣東南天司法鑑定所鑑定該文件,質疑文件上的簽名並非彭志兵的親筆簽名。
原告又自稱曾去信律政司,要求調查彭志兵涉使用偽造文件一事;惟律政司回覆稱,彭志兵已成為死者的遺產受託人,律政司對此亦不反對。原告指摘律政司對死者的遺產管理不認真和不負責,又對彭志兵的犯罪行為置之不理,是為失職。
入稟狀稱,為更有效管理余彭年的慈善信託,要求律政司同意讓他加入成為余彭年遺產的受託人,由兩人以上管理死者的慈善信託,而非只由彭志兵一人管理,並要求律政司立案調查彭志兵疑使用偽造文件一事。
原名彭立珊的余彭年生前立下遺囑,將100億元遺產全撥作慈善用途,但他去世不久即爆爭產案,次子彭亞凡聲稱遺囑無效。協助死者處理生意的長孫彭志兵隨即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聲明遺囑有效。及後余彭年子孫表明不再爭議遺囑真偽,法庭終在去年頒令確認遺囑有效。
余彭年慈善信託對有關入稟不作評論。據知, 余彭年慈善信託去年已成立管理委員會及諮詢委員會,分別有律師、大專院校前院長、商界及政界人士擔任委員,而余的次子彭亞凡亦在諮詢委員會內,負責審批慈善信託未來的慈善項目撥款。
【案件編號:HCA834/19】
記者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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