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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童黨案被告有進步 女裁判官感觸哽咽:大個仔開竅啦!

蘋果日報 2019/03/19 12:45

童黨嚴舜儀天水圍燒陰毛

【新增動新聞】
天水圍去年發生童黨欺凌事件,14歲少女遭「情敵」及其同黨以煙蒂灼手腳、打火機燒陰毛、木凳腳插下體等方式欺凌約兩小時。兩名女主謀和兩名同黨早已認罪,其餘兩男一女被告早前在少年庭被裁定罪成,案件今判刑。報告內容顯示,其中一名被告接受兒童院院長教導數個月後,情況大有改善;裁判官知悉後,不禁感觸並語帶哽咽地召被告上前,說:「大個仔,開竅啦!你一啲都唔蠢,好叻仔。」又著女被告臨崖勒馬,有勇氣面對自己的錯誤,重回正路。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面對判刑的依次是第三女被告,以及第五和第六男被告,二人是親兄弟。裁判官判女被告入更生中心,兩兄弟則各判感化24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此時著第六被告由犯人欄行近至證人台,指他在接受屯門兒童院校長及導師指導下有正面轉變,繼而語帶哽咽讚他「大個仔,開竅啦!你一啲都唔蠢,好叻仔」。她又提醒,即使被告曾犯錯,最重要能面對自己的過錯,希望他接受輔導,回家後能成為家庭支柱。
指有被告家長是「過來人」
裁判官又指,相信有本案被告的家長亦是「過來人」,家長當然不希望子女「重蹈覆轍」,若發現子女有偏差,應立即跟導師聯絡;若愛錫子女,應做適當管教,而非縱容他們。裁判官希望三名被告不要埋怨父母,能臨崖勒馬,並謂:「如果(父母)唔錫你,點會花心血喺你身上?」不希望三名被告再次以被告身份到法庭。
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早前求情稱,被告之前在屯門兒童院待過,認為在院內有機會學壞,寧願被判入更生中心;而第五及六被告的大律師則指兩人願意接受感化。
女被告在判刑後一度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其母指希望女兒返家與兄弟姊妹同住,女被告則謂已後悔當日所作所為,承諾會「聽教、聽話,返學、返屋企」,亦指過往一直沒盡女兒責任,希望可返家照顧母親和家庭。惟嚴官指報告顯示被告必須接受監管,既然她不願意接受感化、但家人亦無法提供適當的監管,則更生中心會是適合的判罰,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WKCC700018/18】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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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