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了事】曼城走甩禁賽令 利物浦曼聯原來都有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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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超球會曼城早前被指嚴重違反財政公平原則(FFP),被歐洲足協(UEFA)禁止參加未來兩季歐洲球會賽事,同時被罰款3,000萬歐元(約2.5億港元)。不過曼城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上訴後,周一藍月亮被裁定上訴得直,罰款金額亦會減少至1,000萬歐元,據報這筆罰款將會分給遵守財政公平原則參加歐洲賽的球會,意味利物浦、曼聯等都會從中獲益。
英國《每日郵報》指出,早於6年前曼城因違反財政公平原則,被歐洲足協罰款5,000萬鎊,但如果他們在未來數季能遵守相關規則,他們將需要罰款2,000萬鎊。
而當時曼城、巴黎聖日耳門及辛尼特,都是第一批違反財政公平原則被罰款的球會,當時曼城2,000萬鎊的罰款,亦被分配給參加歐聯及歐霸的球會。
報道又指,現時歐洲足協不太可能會對CAS的裁決作出任何挑戰,這是由於CAS的判決中指出:「歐洲足協所指控的違規行為,大多已經是失去時效。隱瞞融資行為比起阻礙歐洲足協調查更為嚴重,故不能只因阻礙調查就禁止曼城參加歐洲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