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次日凌晨2時,事主與男友人如廁時,在走廊不慎撞到陳國英。陳大怒,事主道歉,但陳怒氣未消:「sorry大晒呀,條路你o架?」余黃二人也加入罵戰,有人調解,雙方散去。
至凌晨4時,派對結束。事主帶醉偕女友在創興廣場門外等的士,又遇上四名被告。余斥事主睥他,事主反駁:「望乜×嘢唔好呀?」陳先動手打人,並與事主扭打至倒地,其餘被告亂踢事主,許更踩事主面門。襲擊歷時一、兩分鐘,有警員趕至,黃走不及被捕。
事主被打至眼鏡飛脫,鼻血狂流,身上有多處傷痕,留醫一日出院。警方事後拘捕其餘三人。辯方昨指,事主女友曾勸事主「唔好搞咁多事」,但事主堅持「唔×得,邊個都好,一定搞大佢」;事主友人也說過要「煮死佢哋」。事主否認辯方所指,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21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