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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供樓欠卡數 官諭候報告判決
櫃員機主管監守自盜12萬

蘋果日報 2003/02/08 08:00


三十五歲被告張孜怡,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三項盜竊罪,控罪指她於去年八月任職荃灣大河道港基國際銀行期間,分別三次偷取銀行合共十二萬元。
案情指,張孜怡去年六月入職港基銀行荃灣分行的主管,負責管理自動櫃員機,每日將現金存入機內。去年九月二日,該分行的高級經理發現銀行兩部自動櫃員機內,失去了七萬元現金,詳細點算銀行其他存放的現金後,發現只得四百一十四萬多元,較原來少了五萬元,全都涉及櫃員機款項,銀行共損失十二萬元。

經理發現報警
經理將閉門失竊事件通知副總裁,他連夜召見銀行職員,查問下張孜怡最後承認「穿櫃桶底」,三次在櫃員機現金匣內盜取十二萬元。銀行報警後,被告在警誡下認罪。
辯方庭上求情表示,被告已婚,在銀行任職主管,月入一萬二千元,丈夫開設旅行社,育有兩名分別兩歲及六歲孩子,全然是一個安穩家庭,今次犯事因九七年買樓遇上經濟不景,無力償還供樓的四十多萬元卡數才鋌而走險。
辯方解釋稱,九七年被告不理丈夫反對,購買近四百萬元的青怡花園,付了一百二十萬元首期後,亦借助信用卡供款,惟經濟不景無力供款下賤賣單位,卻只賣得一百四十萬元,欠銀行八十萬元須由丈夫償還。被告仍欠卡數未敢告訴丈夫,在債主催迫下犯案。
辯方續稱,被告父母獲悉事件替女兒交還十二萬元欠款。裁判官伍健民直指被告違反誠信案情嚴重,考慮判即時監禁,案件押至本月二十一日宣判,其間還押監房。
案件編號:TWCC28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