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唔到plan】攞手機靚冧巴要簽約29年? 戇男硬食月費$341
中移動黑龍江手機肇東市
黑龍江有民眾向中移動申請特殊手機號碼,結果被簽約29年。
要自選一個易記、好意頭的手機號碼,無問題,但要簽約29年,你願意嗎?黑龍江肇東市53歲張姓男子,4年前向中移動申請一張手機最後4個號碼為6789的手機卡,同時接受了月費最低消費300元(人民幣,約341港元)的套餐服務。但他近日申請轉用其他較低月費的服務計劃時,竟被告知無法辦理,因為他當年所簽的套餐合約期為29年,將一直延續至2043年。
據內地澎湃新聞網報道,事主張先生是一名下崗職工,四年前為打理兒子經營的一間化妝品店,由於來電話多了,才申請該項特殊號碼專用的手機套餐服務。但近日他不再用打理店舖生意,想轉用較低月費的套餐,「現在不開店鋪,每個月話費就100多,用不完300元話費,每月還是會扣300元。」
張先生日前遂到中移動營業廳申請轉用其他月費較低的服務組合,卻被告知無法辦理,也無法取消原來的服務套餐合約,原因竟是該合約期為29年,將一直延續至2043年,還有25年才到期。
張先生大感困感,他表示當年他簽了一份合約,但合約已經丟失,無法證實中移動所指的29年合約期是否真確。但他清楚記得,「當時營業員說使用兩三年後,就可取消每月最低消費300元的服務。」
中移動營業廳吳經理則說:「這種號碼應該是和我們領導要的,我們領導肯定會和他說清楚,他也應該是認可才辦的卡。」他還表示,將針對張先生的資費結構和當時實際情況,向公司相關部門反映。
內地律師王鵬表示,電訊服務商提供的是通訊服務,辦理手機套餐所簽的合約應為服務合約。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因此電訊服務商若以長達29年的「單方面條款」,限制客戶選用服務的自由,則屬不合理且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可被法院判為違法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