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向警車扔水樽復被搜出雷射筆 單親爸認兩罪囚八個月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雷射筆羅偉洛抗暴之戰神獸罷鷲扔水樽
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神獸罷鷲」遍地開花行動,其後爆發警民衝突。一名單親爸爸當日在彌敦道參與示威遊行時,不滿警方阻止改道,將手上的膠水樽扔向經過的警車洩憤,結果被捕,並被搜出身上有一支雷射筆。他今在裁判法院承認企圖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判監八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義指,被告雖未使用雷射筆,但卻有意圖阻礙警員執勤,令其無法集中目擊現場情況。
育有7歲兒子的展覽舞台搭建工人羅偉洛(26歲)承認於去年10月13日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企圖損壞特區政府財物、即警車AM7898,以及藏有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被告自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已近8個月。
案情指當晚11點許,約50名示威人士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聚集。涉案警車駛至驅散人群,其間被告將不知名物件扔向警車車頂,隨即逃走。有目擊警員在彌敦道與砵蘭街交界截停被告,並從其身上搜出一支雷射筆,經警方化驗屬第四級別,發光裝置在80米距離可令皮膚及視力受到傷害。
嚴官聽畢案情,詢問被告犯案原因。辯方大狀指當時警方阻止示威人士改道,不准他們前行;被告因一時憤怒,遂將手上的膠水樽扔出。嚴官聞言即指,警方是因應現場情況,讓示威者更有效安全地離開現場。她在判刑時又指,被告有意圖帶備雷射筆,以阻礙警員執勤,兩項控罪共判監八個月。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離婚後獨自照顧7歲兒子,被捕還柙期間,兒子由患有抑鬱的被告母親照顧。被告已嘗到跟兒子分開的滋味,停工也造成了財政困難。辯方又向法庭遞上僱主求情信,透露願意在被告服刑完畢後繼續聘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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