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狂斬女友73刀謀殺罪成 青年上訴得直案件將第三度審訊

蘋果日報 2017/09/05 18:36

謀殺友愛邨斬女友譚浩南

吸毒青年於2009年因懷疑同居女友劉淑芬與同住的胞兄有染,在屯門友愛邨寓所狂斬當時19歲的女友73刀將她殺死。於2011年被裁定謀殺罪成的青年經歷兩次上訴得直及兩次重審,均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他今在終院以新近案例再提上訴,結果在律政司不反對下上訴得直,法官下令案件排期重審,即案件須進行第三次審訊。
案發時20歲、現年27歲的上訴人譚浩南指,本年初終審法院處理另一宗謀殺案時立下案例,指出如被告是在被激怒的情況下殺人,法官應向陪審團作出相關指引,譚以此案例指出原審法官於引導陪審團時出錯。
律政司一方同意上訴人理應上訴得直,但認為案件需要重審,辯方則反對指,上訴人被告譚浩南已服刑逾8年,假如他行為良好獲得假釋,有機會在服刑20年便可獲釋,這代表他現已服畢接近一半刑期,再加上第三次審理同一宗謀殺案較為不尋常。
控方則指案件應該重審,由陪審團定團被告是否有罪,亦稱案件指向被告的證供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