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警署警長在當值期間,搣女下屬的臉及耳珠、捉她手臂搖動,並涉嫌拍打她臀部後指「冇得唔好」及「用手打先可以鹹濕到你」。他不認罪受審,昨日被裁定三項普通襲擊罪成、一項非禮罪脫。求情指警長的聲譽已盡毀,舊同袍紛紛離棄,但參加教會達14年的他,獲牧師每天聽審支持,不似其他犯人一般在作案之後才會向牧師求助。
男被告蔡德祥(53歲)被裁定去年5月26日在港鐵紅磡站警察報案中心內,搣女值日官X的臉,並於6月2日搣X的耳珠,及捉住X的前臂「揈」令她自打屁股。辯方求情指被告是中五學歷,並已服務了警隊達30年,原定於明年便會退休,現時勢將被革職,將痛失約200萬元退休金,同時亦料幼子未必能像兩名兄長般到英美升學。他於去年10月被勒令停職,同時又被知悉本案的所有舊同事及上司遠離,傳媒亦廣泛報道有關事件,令他承受了很大的壓力,需要持續接受心理輔導至今。
辯方認為,三項襲擊罪案情及出手力度不算嚴重,可判罰款。暫委裁判官丘國新決定索取背景及感化報告,本月19日判刑,續准被告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