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運輸工被控三罷日在旺角攜武器 僱主供稱僅聚餐無意鬧事
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三罷抗暴之戰
去年12月9日「大三罷」當日,年輕運輸男工在旺角被搜出摺刀及卡片刀等,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案件今續審。被告傳召其僱主作辯方證人,供述當天結伴到旺角兆萬中心用膳,然後各自歸家,眾人無意到街上叫囂、辱罵或襲擊警員,惟在山東街遭防暴警員截查,一行七人僅被告被捕。
被告陳靖鋒(19歲)現在理工大學就讀。他否認當日在旺角彌敦道好望角大廈外,管有摺刀、筆型玻璃爆破器及卡片刀作武器或非法用途工具。
被告的僱主蘇淳淮供稱,當日下午約4時,被告來到他位於尖沙嘴的家中,逗留至晚上後,他與子女、被告及其他職員去旺角兆萬中心9樓一間餐廳用膳,一行共七人。
辯方在庭上播放餐廳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晚8時許,蘇帶同一行人抵達該餐廳,當中包括被告。蘇又確認,當晚抵達該餐廳門口時,他在一張便利貼寫下「全單八折」的字眼,並將之張貼牆上,而這是他首次在該牆上張貼字句。
蘇續稱,他們用膳完畢後,便開始落樓尋找各自歸家的交通工具。他們在涉案山東街停留了一會兒,其間警車在附近徘徊,蘇與同行人士沒有叫囂及戴口罩。未幾他們遭防暴警員截查,蘇向警員表示同行者是他的子女及職員,最終僅被告被捕,其餘六人獲放行。
蘇表示,當晚從沒有警員稱他非法集結、行為不檢或喧嘩鬧事。蘇亦否認,他們當晚有意去到山東街叫囂、辱罵或襲擊警員。
蘇的妻子黃瑞雲是另一名辯方證人,也是被告的上司,她供稱每星期有數天會偕同員工一起用膳,案發當晚是被告首次一同用膳。她表示不清楚被告的政見及個人背景,亦不知道案發當日有網民號召全港「大三罷」。
餐廳東主胡鎮輝供稱,蘇經常帶職員來光顧,包括案發當日。根據單據紀錄,他們於晚上8時18分點菜,限兩小時放題,約10時半離開。
胡表示,不知道當日有網民發起全港「三罷」行動,餐廳內亦沒有電視機直播新聞。胡在盤問下同意,餐廳門口的牆上貼了一些為香港加油的字句,但否認目的是邀請市民參與示威,「唔可以咁講,為香港加油可以和平咁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