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商人王偉明(59歲)被控三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一項串謀販毒罪,控罪指他於前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三度在沒合理權限或合法辯解下,以折扣價向警員王得嘉提供毒品可卡因,或免費向該警員提供約一克可卡因,涉案毒品總值3,000元,被告另涉於同一段時間串謀他人販毒。
據悉,被告涉販毒被警方西九龍總區特別職務隊拘捕,警員王得嘉是該隊的證物警員,王得嘉更與被告錄取警誡會面。王得嘉要求被告提供霹靂可卡因,被告給王一克市值一千元的霹靂可卡因,但王僅給被告五百元。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3萬元保釋。
案件編號:WKCC4070/19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