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明詩撰文解釋:「因為重新憶起事件和被質疑作古仔而承受不少心理壓力。我本意只是想分享法律下如何更好保障自己。我不希望任何人受到網絡審判而沒向公眾刻畫詳情或公開個人資料,卻想不到因此讓大家疑慮。」麥明詩續寫道:「事件發生於2012年8月5日至12日的內地交流團,過程涉及暴力,未有發生最壞情況。收到此信後我糾結着應否再釐清,因為不想再挑起話題,但我不願見到其他遇到同樣情況的人因怕被質疑造假而不敢啟齒。」麥明詩就事件,昨回覆傳媒:「我冇回應呀,謝謝。」
警察公共關係科昨日就事件作出回應,表示於2012年8月13日曾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案件已結案,有關的檔案亦已按相關程序銷毀,並指警方有清晰指引處理已結案的調查檔案。
採訪:楊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