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委員會成員一般任期為3年,主席及副主席則為4年;不過,部份成員任期已超過6年,包括任期逾9年的主席鄭慕智及成員葉維義,逾7年的黃紹開及羅啟耀,以及逾6年的李王佩玲,被議員指為暗渡陳倉。現時雖然建議將任期定為6年,並可酌情延長,被批評難以接受,質疑本港是否缺乏人才。
韋思齊指出,日後若成員任期超過6年,相信上市提名委員會會提出理據;而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亦已更改,聯交所行政總裁不再參與,由港交所非執行董事取代。不過,議員湯家驊指近日委任DavidWebb進入提名委員會,是「想佢收聲」,因為Webb一直批評上市委員會的組成。韋思齊則笑稱:「Webb是獨立人士,我懷疑誰可以令他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