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規管新興煙草產品法例生效後,售賣電子煙或加熱煙的店舖或面臨窮途末路。於旺角、銅鑼灣及元朗均有分店的黃先生形容,修例形同把零售市場趕盡殺絕,已做好撤出市場打算。另一零售商人梁先生則表示,自己早於去年8月起已沒再購入電子煙,未來亦會提供優惠促銷剩餘存貨,相信其他在商場租舖經營的同行若不盡快散貨,也會血本無歸。
本是煙民的黃先生形容,年前於日本試過新興煙草產品後,有感煙味少、尼古丁及焦油等成份亦較少,故決心引入本港。起初每日約賣10至20部煙機,至今可一日賣近40部煙機。他認為電子煙雖是潮流產物,但電子煙民相對傳統煙民仍是小眾,不明白為何港府對電子煙採強硬態度,但對傳統香煙則態度軟弱。黃先生稱,已有同行表示考慮盡快暫停業務或撤出市場,自己則傾向「做住先」。他預料法例難以逆轉,隨時準備轉行。他批評政府選擇禁絕電子煙,而不同樣禁絕傳統香煙,長遠不會令煙民數量下降,反而會令電子煙民轉吸健康禍害更大的傳統香煙,弊大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