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28歲男警員,因習慣留長髮,被台灣警方依不符「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規定,累記20個申誡,功過相抵仍有18個申誡達免職標準,警方今日將召開考績會決定他的去留,不過網友卻一面倒支持長髮男警;保二總隊昨晚表示,會維持懲處長髮警,「堅定捍衛警察團體紀律。」
隸屬於保二總隊第二大隊隊員的葉繼元,從警7年,因蓄長髮問題常登上媒體,他之前曾接受台灣《蘋果》專訪指,他21歲警專畢業後就開始留長髮,因蓄髮不斷被記申誡,最多曾經一年被記36個,平均1個月就會有3到4個申誡,即使功過相抵,仍會有17個申誡,幾乎在18個申誡的免職門檻邊緣。
對於蓄長髮習慣,葉繼元說,因為留長髮,許多長官將他視為問題人物,總隊長也曾找他談話,不過也有長官挺他,認為蓄髮不是問題,頂多只是好奇民眾好奇問他,「男警可以留長髮嗎?」但不曾因此被檢舉。
保二總隊第二大隊副大隊長張明弘昨日指出,葉20個申誡並非都是長髮問題,其中兩個申誡是因為不遵守勤務紀律,強調警員服裝儀容都有規定,「男警不燙髮,不留鬢毛,髮長前不覆額,兩側及後頸自髮根斜上剪薄,其斜長不少於1公分。」目的是為符合社會觀感,懲處是「堅定捍衛警察團體紀律。」
對於有人在facebook爆料,指保二總隊高層透過內部LINE群組,直指「葉挑戰體制一事,動員反制力量不足,目前看來一面倒向葉員,請各大隊動員反制。」要求警員上網投票反對男警留長髮,保二總隊坦承方式不妥,不會再要求所屬人員做此事。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