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被強姦的女子姓曾,三十四歲,較早時持雙程證來港。消息稱,有人來港後在元朗一帶街頭拉客,懷疑從事賣淫工作。
現場為悅屏樓一單位,只有姓沈(四十五歲)的男子居住。現場消息稱,他較早時與友人在內地合資營商時,由於經營不善已結業,現任職保安員。由於有人在內地營商時被妻子揭發「包二奶」,夫婦感情決裂並於去年離婚,一對子女跟隨母親居住。
警方表示,昨凌晨約零時接獲女事主報案,聲稱在街頭認識一名約四十歲、身高一點八米(約五呎十吋)及瘦身材的男子,事後被對方帶到朗屏邨悅屏樓一單位,未幾遭人劫去一千餘元,更被人強姦。
梯間發現女事主
警方接報到場在十七樓梯間發現女事主,由於她報稱被強姦,事後由女警陪同她送院檢驗。警方調查發覺女事主口供有疑點,她在盤詰下承認於前日下午五時許,在元朗街頭被案中男子兜搭,雙方議價六百元「肉金」交易,但完事後對方不但未有付款,反而偷去其一千餘元,當時她礙於雙程證身份不敢張揚。至昨日凌晨時分,再登門追討不果才報案。
事後女事主曾帶同警員返現場單位,但疑人已離去無人應門。至中午十二時許,警員折返入屋調查。現場消息稱,有人經警誡下承認行劫,警員遂將涉案姓沈戶主拘捕,以及在屋內撿走兩大袋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