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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yMeASunday:人人都愛Pashmina

蘋果日報 2006/09/24 00:00


本周疑團:小時候聽過最恐怖又最時裝的死法:某女舞蹈家乘開篷車回家時,圍巾被捲進後輪,將她摔出車外撞落行人路致死。我常懷疑兒時回憶不準確,謝謝互聯網,是真的,那個不幸的人叫IsadoraDuncan,事件發生在1927年的法國尼斯。
茄士咩與絲
近來買了很多巾,並非因為我愛巾,只因為市面上這陣子很多巾賣。喜歡shopping的人一定明白我在說甚麼,本來無一物,是supply製造出來的demand,像自助餐為飽肚的人製造出來的胃口。
本來已經齊色齊圖案,就算由今天開始停止買頸巾,應該都夠一世用,甚至夠你一家七口一世用,但撞口撞面都有新貨到,避得一時唔避得一世,終於有日還是像遇到德古拉伯爵的無知少女,乖乖的自動將粉頸送上,又買多一條頸巾。至於「終於有日」的意思,其實是每隔三個禮拜。
不講別的,現役的黑色頸巾,我有23條,未計用舊用殘,款式過時,塞咗去唔知邊度,或者漏咗喺唔知邊度嗰啲。
將貪慾合理化的唯一論據,是「條條質地唔同」,雖然都是頸巾,而且都是黑的。
最近沉迷的是「茄士咩與絲」,兩個星期內在香港和東京總共又買了五條新頸巾(當中當然又有三條是全黑的),試圍時問售貨員這是甚麼質地,五次售貨員都異地異口同聲地答:「Cashmere&Silk」,混合的比例各有不同,但統統又輕又暖,而且不貴,我的意思是比起Pashmina和Satoosh不貴,像連卡佛有售的FalieroSarti,本行是為各大名牌提供特製布料的意大利紡織大王,打正自己招牌生產的配飾系列當然專注於布料的研發,一條頸巾說穿了不過就是一幅布,但他們就是有本事憑一幅布就擄住了你的歡心,時髦這回事很難說,沒有方程式,但到底是還是不是畢竟難逃時裝精的法眼,一看就看得出來,最要命的是,今個月手緊的話,勸你最好不要試,否則一圍上頸就一定不捨得除下來,月尾又多了幾天不能坐的士和出街食飯。
認住你的仇家,是「Cashmere&Silk」!
Textby黃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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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難搞的反而是頸巾角落頭的那個招牌,永遠唔知拆好定唔拆好?(圖為LV06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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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得吓冷的頸巾披肩,從來都是布少少晚裝的最佳伴侶。(圖為RalphLauren06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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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以上的女人都暗盤想自己似仙女吧,天天穿紗裙惹人側目,但攬條輕薄的頸巾飛飛吓,一樣止得咳。(圖為Herm[!886F]s06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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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文自我簡介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