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樓醜聞】馮永業與賭王姨仔涉貪污案將轉介區院處理
馮程淑儀行賄馮永業陳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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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分配航權的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其妻子馮程淑儀早前被揭與賭王何鴻燊三太胞妹(姨仔)、經營航空公司的陳婉玉互換物業交易,案件經廉署調查後,馮永業涉嫌利益衝突,被指於2004年收取陳婉玉51萬元,兩人分別被控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廉署代表即場提交文件,申請將案轉介區域法院於9月18日處理。二人獲准繼續保釋候訊。
被控收賄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馮永業獲准以10萬元續保,被控一項行賄罪的婉玉則以8萬元保釋,保釋期間兩人不准直接或間接聯絡控方證人。根據廉署文件,本案證人有14名,包括6名廉署人員及8名市民。呈堂證物則有馮永業有4隻錄影會面光碟,並有1445頁文件。
55歲的被告、機管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馮永業,案發時是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及該局的航空組主管,負責航空運輸的談判、指定航空公司經營航線,以及分配航權。62歲的陳婉玉為是港聯直升機、港聯航空或港聯直升機(香港)3間有限公司的時任董事兼股東。
其中1項控罪指,馮永業涉嫌約於2004年9月2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收受陳婉玉51萬港元,作為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她或由她控制或與她有關連的3間公司的報酬。而陳婉玉則被控約於同一日,以相同目的向馮永業提供51萬港元。
另一項針對馮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則指他涉嫌2004年9月28日收取51萬元,用作購買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定金,並於2004年9月至2006年7日期間,向政府隱瞞接受相關款項,亦沒有在處理與陳有關的事宜時申報利益衝突及避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