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宣佈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時提到,雖然今次選舉的程序會隨政府刊憲中止,不過選舉主任仍有後續工作要做,包括處理開支;同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明,因選舉押後,選舉開支會重新設定,為確保今年已報名的參選人符合相關法律要求,各參選人仍要向當局申報選舉開支。
按本應今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候選人只要取得5%或以上的有效選票,就可獲發每票15元或選舉開支上限的50%資助。
然而今次選舉未有舉行,如何計算候選人的資助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當局稍後會有詳細指引,但他同時表明,被選舉主任決定為提名無效、或者選舉主任拒絕接納其提名的參選人,將不會獲得資助,而所有已報名的參選人,都會獲發還選舉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