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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租季炳雄藏軍火單位 無業男10年後被控

蘋果日報 2014/05/15 06:00

假身份證季炳雄藏軍火

「新賊王」季炳雄及黨羽吳振強,於2003年12月被警方發現於油麻地文英街兩單位內藏有大量軍火,及後季因槍擊警員及藏軍火被重囚24年,吳則入獄10年。事隔10年後無業男子今被控於2002年3月,使用假身份證向地產公司租用季當年涉案的兩個單位,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吳振光(66歲),控方指被告自單位被起出軍火後便一直離港,直至今年過關返港時被捕,現需進行指模及DNA鑑定,以及認人手續,調查被告與單位內被搜出的物品有沒有關連,並不排除會對被告增加控罪。

由於被告離港10年,裁判官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將案押後至6月12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