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續指,管理層亦會要求cat II在節目時段以外的固定時間上班,如未有現身,會收到「奪命追魂call」,惟合約並無講明必須於公司工作,只需按時完成便可。他又說,8號風球下他們仍須上班,拒絕會被威嚇「唔返就唔好喺度做」。每周亦要出席與節目無關的例會,無法出席要事前請假。有同事更被要求負責各種行政工作,否則會被扣除酬勞。
電台部cat II程先生(化名)指,部門約有30名cat II主持,合約原意是方便主持外出接工作,但他們不時被要求處理節目以外的工作,影響外出接工作的自由,「有管理層試過畀說話我哋聽,話你出面搵好多,唔使做呢度啦」。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說,港台近年因資源缺乏聘請越來越多cat II,並要求他們分擔更多工作量,強調港台需保障其員工權益,工會會約見管理層,反映cat II問題及討論新大樓等事項。
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回應查詢時強調,港台從沒要求cat II在8號風球上班,「反而有同事求我哋畀佢返工」,又指任何工作都會「畀返錢」。至於要錄製與節目無關的宣傳聲帶,伍則說「一句兩句好難講」。她又說,上班時間視乎該cat II有多少份合約在身,難以一概而論。如收到相關投訴,港台會處理。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