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松與霞女,財子與國寶的婚姻,就連筆者這等沒有情趣的人也羨慕不已。但作為監察者,無可奈何要做煮鶴焚琴之事;筆者要質疑的是為何伏小姐可以享有這樣的特權,一與阿松結婚就可以長駐香港,不用排隊來港定居!
為何中國人就總是這樣,一有權就要特殊化,還要公然進行。一般人在國內結婚,最少要等五年才可以來港,我們的松嫂不用,就看喜歡選擇學生簽證、工作簽證,還是旅遊簽證!
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想來港,難於登天,往往由少年等到中年,青年等到老年,除非你有大筆金錢行賄,可當別論。這亦是為何那群居權案後擁來香港的幾千人極力想留下不走的原因。松嫂不單可以話來就來,還公然準備在港產子,讓松女可以一出生就有居港的實權,不用排隊。還有,入境處大開方便之門,讓阿松的外父外母於春節前來港,一家大小共慶新年,更留下陪伴松嫂「坐月」;要幾耐,留幾耐。這教曉大家古人說一人得道,自然雞犬升天,是多有智慧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