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要符合多項資格,首先是必須本身有BNO身份,但毋須持有效BNO護照的正本,意味遺失護照或護照過期者即使不補領,都仍符合資格。另外,申請人須是經常於香港居住、要證明財政狀況能支持自己在英國生活至少六個月、通過嚴格犯罪紀錄審查、有良好品格、從內政部認可的診所取得肺結核測試證明,以及支付申請費用及醫療保健費(IHS),部份申請人或要展示自己願意學習英語。
內政大臣彭黛玲(Priti Patel)昨日已書面通知國會相關安排,她表示英國正在給予BNO持有人申請成為英國公民的機會,申請者不用接受技能和經濟能力測試,不設最低收入要求,也不設人數上限,他們赴英前不需先有工作,可到埗後才求職,也可攜同沒有BNO身份的需供養家庭成員。
網站亦公佈了部份所需文件的細則,申請人除了可出示身份證等基本文件證明自己長居香港的方法,也可提交僱主或學校的確認信、醫療卡和稅務紀錄等。財政狀況方面,申請人可提交展示儲蓄數額的銀行月結單、證明可在英國長期賺取工資或投資收益等資料、教育資助收據、已在英國獲聘的工作職位或獲海內外親友供養的證明等。
親屬方面,配偶須提供有效結婚證明,未婚伴侶要證明雙方如已婚生活般同居至少兩年,子女則需要有出生證明、收養證明或相關法庭命令。
截至今年2月底,香港共有349,881名BNO持有人,估計有290萬人具BNO身份。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英國容許BNO港人及近親申請居英權,是港人在中共陰霾下的「救生艇」,亦反映國際間認同香港年輕人於反送中運動中的貢獻,尤其1997年主權移交前出生的香港年輕人。雖然有關安排仍待明年1月實施,但他相信,若港版國安法執法力度加大,必須會導致實施日期推前。
英國政府網站/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