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提到,有私院去年5月搬遷專科中心到一幢商業大廈,該院在遞交註冊申請期間,被衞生署發現偷步營運,在署方口頭通知下始停止服務,惟該署未有對院方嚴重違規作任何懲罰,同年8月更批出專科中心的註冊證明書。私院呈報嚴重醫療事件制度亦出問題,過半數個案有延遲通報情況。最嚴重一次發生在07至08年,一名病人在手術後出現腸穿孔,其後要再接受修補手術,病人向院方投訴後,院方才把事件列作嚴重醫療事件呈報衞生署,足足遲了259日,事後卻沒有被衞生署懲罰。審計署亦批評,衞生署向外公佈私院違規事件透明度不足,07至11年僅出過三份新聞公報,每季只上載總體數字,但無披露私院名稱及事件詳情,建議要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