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上訴】律政司指認人程序公正

蘋果日報 2018/03/08 16:25

曾健超暗角白榮斌陳少丹七警上訴

【更新】
【16:30】
律政司回應指認人程序公正,於面對面形式認人程序中,警員陳少丹及關嘉豪有律師陪同、警方向兩人詳細交代了權利、沒有任何人禁錮他們,他們可自由離開,但二人仍選擇留下。另一方面,兩名上訴人早已向警方表明不會參與任何形式的認人程序,警方只能採取最終手段安排面對面形式認人。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採納認人證據沒有問題。
律政司又指,原審法官已考慮了曾健超在認人前已經看了相關報導,決定採納證供只是證供比重問題,不是原則上犯錯。
雙方陳詞完畢,上訴庭押後以書面裁決。
【14:20】
七警於傘運期間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曾健超被判監兩年,其中四警早前已獲上訴庭批出上訴許可。法庭今早處理餘下三警的申請,其中警長白榮斌當日穿著「醒目」灰色粉紅色間條有領上衣,被原審法官認出。惟上訴方今指「目測」可見白的上衣灰間較粗,比例為「1:3.5」,可是涉打人的行兇者上衣灰間闊度相若。惟上訴庭法官坦言看不到,而且這些論點在原審時根本沒有人提出。
代表白榮斌的資深大律師質疑抬走曾健超的人,在鏡頭拍不到的49秒已經換了人。上訴方指白當天的上衣在粉紅間條中有一條紅線,然而在打人片段,看不到紅線。法官看著手上的相片,坦言看不到所謂紅線,遑論要在片段看到。
法官又指,以上論點在原審時沒有提出,法官在考慮證供自然沒有考慮,上訴庭沒有權力重審再認人。
至於第五被告陳少丹的代表資深大狀則指,認人程序有不當地方,而原審法官錯誤接納該些認人證供。上訴方指曾健超可能在認人前已經看過大量關於七警的資料;而認人行列只有一人,而不是一般將被告混在戲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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