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香文入稟控誹謗勝訴 龍蟠苑業主立案法團須賠80萬元

蘋果日報 2019/03/26 18:43

龍蟠苑誹謗譚香文

黃大仙區區議員譚香文指控鑽石山龍蟠苑業主立案法團於2014年兩度向居民發信,不點名批評她「搞風搞雨」,破壞屋苑和諧,認為信件內容影響她的聲譽,屢次要求法團道歉均未獲理會,故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法團誹謗。法院今頒下判詞,認為法團惡意誹謗,而且譚身為該區區議員,對其影響甚大,故裁定譚勝訴,譚可獲賠償80萬元,兼得訟費。
譚香文早前指法團先後於2014年6月及7月,向居民發出題為「業主大會將至議員又搞風雨」及「某議員再次搞風搞雨破壞屋苑安寧」的兩封信件,內容涉及誹謗。譚指,雖然信中沒有指名道姓,但認為信件所指的便是她本人。
法官於判詞指出,信中使用「搞風搞雨」、「無事生非」、「抽水冒功」及「無風起浪」等多個字詞,明顯屬惡意誹謗,法團是有系統地發佈虛假及具誹謗性的言論以詆譭譚。法官認為,法團管理委員會主席張家文的供詞內容自相矛盾,未能令法庭滿意。
法官認為,譚屬該區區議員,誹謗言辭攻擊其誠信,確實會對她造成嚴重影響,而且法團將信件發給全體六座業主,誹謗言論發佈範圍甚廣,故下令法團就兩封信件賠償40萬元。
法官進一步指出,法團屬惡意誹謗,罪責加重;而且譚已多次要求法團道歉,惟法團未有理會之餘,更威脅會反控譚誹謗,故加重一倍罰款至80萬元。
【案件編號:DCCJ4380/14】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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