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姐為天水圍居屋天頌苑頌流閣一單位業主,2000年底入伙。至02年初發現主人套房近門地板有水迹,遂向管理公司申報,要求維修。
馮小姐稱,「當時管理公司職員上嚟,係咁意睇吓,用電筒照吓,就話係套房嘅浴室企缸膠邊老化,『唧』啲防水膠就搞掂,重話我哋間屋過咗一年保養期,佢哋做唔到乜嘢。」
其後水迹愈見嚴重,至去年中再向管理處投訴,「佢哋再上嚟,又係用肉眼睇,話缸浴膠邊老化,『唧』完膠就算,個職員不斷咁話已過保養期,叫我唔使諗賠償,重叫我唔好用個企缸。」
保養期已過難跟進
「我入伙時完全冇改動過裝修,有漏水好可能係建築有問題,佢哋不但唔搵原因,重叫我唔好用,真係好唔負責任。」她說,曾直接向房屋署投訴,但房署職員卻着她向管理公司申報,「佢哋(管理處)會報上嚟(房署)。」
她說,漏水情況毫無改善,地板發黑愈來愈嚴重,更引致牆紙剝落,於是自聘裝修師傅檢查,「個師傅拆開企缸底冚,見有好多水迹,經試水發現係牆身磚滲水,應屬建築問題,建議我搵番房署。」她再向管理處投訴,因恐管理處再藉詞推搪,於是同時向本報求助。
本報將個案轉介管理天頌苑的新昌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及房署,新昌回覆稱,管理處上月3日收到馮小姐投訴單位滲水,為其進行滲水測試,證實浴室企缸內的牆磚邊滲水,懷疑是「潛在損壞」,故已將報告呈交房署。
他稱,房署工程組上月28日進行滲水測試後,亦發現有滲水情況,已回覆馮小姐稍後把有關報告呈遞上級,並會把結果經管理處通知馮小姐。
他補充,根據紀錄,管業處03年5月收過馮小姐單位的滲水投訴,經職員檢查,認為是浴缸膠邊老化,於是為其以防水膠修補,其後再無收到其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