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廉政專員湯顯明雖然會繼續定期向特首滙報廉署工作,但會避談有關調查,以免有利益衝突。廉署發言人表示,專員會定期向特首滙報廉署工作,通常四個月見一次,但不會與特首談及任何與特首有關的指控和調查。
據熟悉廉署調查工作人士估計,案件牽涉及多個範疇,不排除調查展開後有進一步資料,可能需要兩年時間始能完成調查。舉例說,如果案中相關人士或富豪拒絕合作,廉署雖然可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13和14條去信要求對方提交資料,然而程序上,容許對方在28日內回覆,如有合理理由還可申請延期14日,信件來回可能已花了兩個月時間。
該名人士認為,曾蔭權案比03年的任財政司的梁錦松偷步買車案更為嚴重。曾蔭權案涉及更大公眾利益,因指控涉及審批牌照。而梁錦松案只是他個人節省新車稅款,令庫房受損。
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被揭發後,廉署完成調查,交律政司決定是否起訴,律政司諮詢其他律師後,認為雖然表證成立,但未能確立有合理定罪機會,決定不檢控。
曾蔭權被揭發以年租約100萬元租住豪宅;而在此之前政府向業主黃楚標批出數碼廣播牌照,今年1月曾蔭權又運用酌情權,容許不符資格的李國章出任香港數碼廣播主席及董事。特首辦發言人昨重申特首會全力配合廉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