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在他的字典裏愛情的定義為何,但一般人看來,他不過在單戀。當然,單戀亦算是愛的一種,分別在於形而上和形而下。他說考慮放棄愛情,我不清楚他所指的是徹底棄權,抑或只是放棄單戀。前者聽來不過是晦氣話,若是後者,我贊成。
他的兩次單戀時間都不短。有些人迷信只要一直守候,終有一天能夠感動對方;有些人更沉溺單戀,對那份自製的淒美感覺上了癮。我見過一個人,在單戀終於成為相戀後,反而不愛對方了。
作為一般人,我們在付出之餘,亦希望得到回報。被守候的一方假如愛得美滿,大多時候不會想起守候者。或許等到某天她受傷了,疲累了,她會投進守候者的懷抱,但這種「愛的回報」以同情居多,問題是你願不願意接受出於同情的愛?所謂的「你愛的不愛你,你不愛的愛你」到底是宿命,抑或是故步自封,沒有去外面爭取其他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