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少雄稱,車主新車落地不足半年,便返廠多次維修,類似個案實是萬中無一。由於現時汽車愈來愈複雜,職員維修多會按電腦顯示的資料判斷車輛有否問題,如電腦無特別顯示警告,職員便不會刻意試車或跟進。車主將車交予代理維修,代理如更換零件,一般均會事先通知車主,車主若不想代理擅意改動車輛零件,應先與代理「白紙黑字」協議,避免日後爭拗。
羅少雄續稱,車主將車交予代理維修期間,可特別指示職員親身試車達某一里數始交還車輛,若試車期間發生故障,職員可即時得悉問題所在,若代理維修車輛多次後,車主仍發現問題未有解決,他們大可以拒絕取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