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散」多屬家庭主婦欠保障 MPF工傷補償病假乜都冇
樂施會散工
雖然下屆政府將會推行合約工時,料55萬僱員可以受惠,但「炒散」的打工仔則不受保障。樂施會一項調查發現,本港的「散工」者大多沒有基本的勞工保障;此外,「炒散」者原來大部份是女性甚至是家庭主婦。樂施會認為政府在推行合約工時框架同時,也應修訂把全港逾14.8萬名「散工」人士納入《僱傭條例》的保障範圍。
樂施會於2016年2月至9月,訪問368名屬統計處家庭入息中位數70%以下、而且正在接受「散工」工作的人士。結果發現,當中73%「散工」者為女性,當中大部份為家庭主婦,因為經濟問題而需要在照顧子女之餘做「散工」。擔任的散工職位包括保安、清潔員、倉務員等。
調查亦發現,散工人士的勞工保障甚少,僅24.5%人表示有強積金、21.3%有工傷保障;有勞工病假或遣散費的更只得8%和5%。
樂施會香港、澳門及台灣項目主管曾迦慧表示,結果反映不少散工得不到如一般有書面僱傭合約的兼職員工的勞工福利,並預期情況只會持續下去。
樂施會香港項目經理黃碩紅認為,散工不單面對勞工保障問題,也是長工時的一群,而政府即使願意推行合約工時,但現時法例下,散工也是不受保障,希望下屆政府願意修訂《僱傭條例》,把現時「連續性合約」定義,由連續4星期、每星期18小時或以上,改為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以讓更多「散工」人士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