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周啟龍(20歲),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控罪指他去年8月26日在東涌寓所內管有一支重力操作鋼棒,最長可伸展至52厘米。
控方指,得悉辯方需時索取文件並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本案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4月3日轉往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可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並在報稱地址居住。
據了解,被告是去年6月10日凌晨在灣仔遭警員截查並記錄資料的其中一名市民。警員及後申請手令,搜查被告寓所,在他家中撿獲涉案伸縮棍,經化驗後確定屬違禁武器。
案件編號:KTCC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