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回應時點名批評黎廣德及公民黨的研究粗疏,又諷刺黎未等政府回應便已離席。她說《建築物條例》第42條賦予政府官員有豁免權批出額外樓面面積予在地下以上位置提供公眾通道的發展商。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批評,過程閉門及不知道審批的準則,如同黑箱作業。
油尖旺區議員孔昭華批評,發展商售樓時將公眾休憩用地包裝為私人平台宣傳,有誤導小業主之嫌。西貢區議員陳繼偉也促請消費者委員會介入,又指這些私家地方的公共空間「三不管」,警方、地政總署均不理,物業管理公司權力不足,儼如另類九龍城寨。
銅鑼灣時代廣場是公共空間被吞佔的經典例子,政府曾表示市民可在廣場空地進行靜態康樂活動,但藝術團體「好戲量」在時代廣場進行靜止的行為藝術期間,卻遭保安員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