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納德重申互聯網不是媒體,它只是一個工具。因為有了這個工具,我們第一次有機會這麼近距離與讀者交流,這是它最大的好處之一。十幾年來,傳統雜誌一直沒搞明白,到底該怎把內容放到電腦螢幕上。很多人把原來的內容做成PDF格式,放到網上,這是最愚蠢的做法,毫無價值。過去十年,我們已經充份接受這個教訓,沒人喜歡在電腦面前讀長文章。一個頭腦正常的人,誰會在網上讀完逾200頁的雜誌!
網路上的內容必須是為網路而設計,為螢幕而設計,更短,更快,更符合網路讀者的消費習慣,而最關鍵的是將互動環節最大化,鼓勵讀者對你的內容有所反應。你必須保證,他們能隨時隨地對內容做出反應,不需要任何等待。
要雜誌網站成功,唐納德認為,你先要僱一群人,他們得了解網民是如何消費資訊和娛樂的。他們必須會寫讓網民感到舒服的文字。很多雜誌記者沒法為網路寫作,因為他們沒法適應網路的「即時性」。另外,新媒體雜誌在初期很難迅速吸引足夠量的讀者,來吸引支援它的廣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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