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去年10月發生的「溫嶺殺醫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連恩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悉,連恩青在案發前曾因「持久的妄想症障礙」住院治療,但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他在行兇時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鑑定報告。庭審中,連的辯護律師曾申請對連恩青精神病做重新評估。不過,法院並未採納。連恩青家屬方面表示,必然會上訴。
去年10月25日,連恩青來到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耳鼻咽喉科門診,尋找之前的主治醫生。但主治醫生不在,他就用匕首捅傷耳鼻咽喉科主任醫師王雲傑等3名醫生。王雲傑因傷重不治。據悉,連恩青此前為該院病人,對他之前在該院的鼻內鏡下鼻腔微創手術結果持有異議。
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