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2017年12月30日,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收到144間私營龕場的申請;但委員會至今只召開三次公開會議,審理三間龕場申請。根據委員會資料,仍有百多間龕場未交齊文件,食環署承認龕場有否按時交齊資料,是當局處理申請速度的一大因素,將會加緊聯絡有關龕場交資料。關注團體認為,政府給予龕場的過渡期已「超乎容忍」,促請當局就提交文件設限期,並立即拒絕無法履行的龕場申請,若再拖延,龕位價格只會進一步攀升。
龕場需就地契、規劃用途、建築物安全、消防及屋宇安全、佈局及樓面設計等,向當局提交文件,再由各政府部門審核。發牌委員會集齊文件後才正式考慮個案及召開公開會議,決定是否批准申請。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出,龕場需提交的文件很多,但法例生效已逾21個月,龕場理應盡其本份,否則有違公眾期望,「唔好忘記龕場𠵱家仲可以營運,仲可以收管理費。」促請設立提交文件或資料的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