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在2016/17年度耗6,043萬元仲裁開支,委聘律師解決與工程承建商的糾紛,涉及15宗個案,花費最多是中國建築工程(香港)就彩雲道及佐敦谷發展地盤工程(圖)的申索,律政司委聘倫敦御用大律師、工料測量專家及地盤平整工程專家等參與仲裁,斥1,670萬元。
此外,律政司就高鐵香港段項目,委聘一間律師行、一名倫敦御用大律師、一名本地資深大律師及一名結構鋼材專家提供專業意見,花費237.7萬。律政司回覆稱開資並非為一地兩檢安排尋求意見,惟沒解釋專家就哪些範疇提出意見。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指,仲裁須獨立第三者介入,工程亦牽涉複雜的專業問題,須邀請專家證人參與,難評論開支是否過高。
■記者袁樂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