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藝術家的作品,沒售出之前,都在懷疑自己的能力:最初走的路線是不是模仿?建立了風格之後,有沒有人懂得欣賞?即使有人買,自己是不是一個曇花一現的騙子?有人支持的話,維持多久?五年?十年?永遠處於不安的狀態。中途放棄的,像櫻花落地。發瘋的,如天上的星星。藝術家的命運,非常悲慘。
刻苦經營下去,便得推銷自己了。逢人便說我的作品賣給了甚麼甚麼名人。與一個庸醫,拚命吹噓自己治好了某某,是一樣的。
連品格最清高的馮康侯老師也說過:「開畫展時,為了多賣一幅,也得向不懂的富商解釋內容。藝術家,不餓死才是人。」
當年聽了非常欷歔,自認不是為了藝術拋頭顱灑熱血的料子。藝術家都是小孩子時已有天份,再投入一生為賭注的人。那種狂熱,比任何政治或宗教更厲害。
當玩的又不同。文人嘛,畫幾筆又如何?不想成家的話,輕鬆自在,任何方式都能表現一下內心的喜悅。我不要作畫,我要玩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