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一:珍貴玩具 下落不明
《蘋果》讀者冼先生投訴稱,他居於台灣台中市友人,於今年二月三日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一件玩具給他,本應次日可收到;但他等了一星期仍未收到,故於二月十一日向郵政署查核,郵政署確認其郵包已送抵本港紅磡國際郵件中心處理;其間他一再追問郵政署有關情況,可是直至二月二十三日,郵包仍然下落不明。
「竟然唔知去咗邊」
冼先生不滿地說:「明明件郵包已經到咗香港,有咩理由成三個禮拜我都重未收到?而且重連件郵包喺邊都唔知,點可以疏忽成咁㗎!」
他稱,因為有關玩具屬限量生產,十分珍貴,損失難以估計,郵政署實難辭其咎。
郵政署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由台灣寄出給冼先生的郵件,於二月四日已送抵本港,可是在派送途中,郵件遺失,郵政署已就此事向投訴人致歉。
發言人解釋,由於郵件並非在本港寄出,根據本港與外地郵政機關協議,會由原寄地區負責賠償事宜;郵政署已就此事向台灣郵政機關承認遺失郵件的責任,台灣郵政機關會根據香港郵政署提交的報告,處理寄件人的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