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用200億公帑買私人物業作社福設施 遭質疑利益輸送兼托市
社福設施公帑財政預算案
《財政預算案》建議動用200億元公帑,於3年內購置私人物業作社福設施,勞工及福利局上周向立法會提交「購物清單」,共列出158個設施,當中長者鄰舍中心及幼兒中心佔最多,選址分佈18區。立法會今討論細節,有議員關注一次過批出200億元,勢難監察物業購置計劃,當中或涉利益輸送和托市之嫌,明言「就係信唔過你」。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反駁,如每個物業都經立法會審議,做法不可行。
文件指,政府擬購158個物業包括商業樓宇、寫字樓或活化工廈,總樓面面積約5.7萬平方米,選址以元朗、沙田及油尖旺區最多,但無透露確實選址。羅致光解釋,「搵地可遇不可求」,預期會受各種因素影響,如價錢不合理、地區人士反對等,最終未必會全部買入清單所示物業,「搵得幾多得幾多」,局方因應各區服務需求決定選址。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要求,局方交代各區服務短缺、輪候時間等數據,否則難以判斷物業的購置準則。他亦關注,如財委會一次過批出撥款,令立法會無法監察,「買咩樓全部搵啲官自己搞掂,我哋梗係唔信你」,促局方成立機制處理,「如果世界咁美好,我哋噚日100萬人上街你政府都會回應啦?」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亦質疑,委員會成員全部為政府官員,成員構成並非公開透明,「如果未來經濟轉差,係會令人覺得,政府有托市之嫌」。
羅致光回應指,計劃明年首季開始買物業,如購買每個物業都需經立法會審議,需時太長,做法不可行。他指,政府買賣物業有既定程序,相關官員會進行利益申報,局方未來會成立小組委員會,成員包括政府產業署和建築署的代表,共同物色物業。計劃會由督導委員會,即社會福利署署長和政府產業署署長監督,做法已參考廉政公署意見。
產業署署長劉明光指,政府一般會委託數十間地產代理公司物色單位,代理需有一定經驗和資歷,「一向都唔會畀佣金代理」。此外,署方亦會留意報章樓盤廣告,如業主有興趣出售物業亦可主動聯絡。
-----------------------------
【新聞有價】6月17日起 繼續撐蘋果
http://bit.ly/2IJ24Z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