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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回港入獄四年
蘋果日報 2003/11/27 00:00
轟動一時的葛柏貪污案於七十年代發生,總警司葛柏(PeterFitzroyGodber,圖)因貪污四百三十七萬元,在七一年始被警方內部調查。由於風聲洩露,葛柏不斷將巨款滙離香港,同時申請提早退休。至七三年,警方正式採取搜查行動,但葛柏卻已潛逃返英國,社會迴響極大。七四年廉政公署成立,香港中央裁判署簽發臨時拘捕令,在七五年將葛柏引渡返港受審,過程引起市民和傳媒極度關注。最後葛柏被判入獄四年,並在小欖精神病院服刑,七七年刑滿後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