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串謀區議員騙薪津 前助理罪成囚18個月

蘋果日報 2018/09/06 15:04

廉署梁偉倫虛報開支陳炎光

黃大仙區議員陳炎光前兼職男助理,涉嫌串謀陳詐騙民政事務總署共35萬港元薪金償還款項,前助理經審訊後今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判囚18個月。裁判官並向控方提出,指聆訊期間揭發廉署人員違反守則,沒有即時紀錄被告在警誡下所說的話以及讓被告確認內容,控方承諾會將裁判官的關注轉告廉政公署。
裁判官於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犯案時間長逾4年且涉及詐騙公帑,故必須判監以收阻嚇作用。被告曾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惟遭裁判官拒絕。
案情透露,廉署人員前年調查一宗區議員涉虛報營運開支的案件時,於前年9月邀請被告梁偉倫(41歲)協助調查,期間廉署人員向被告出示2006年至2016年間共三張僱傭合約,薪金分別寫上3,000元、5,000元及6,000元,三張合約的簽名都不同,但被告承認都是他簽署。
梁及後指,他起初為陳炎光工作時薪金僅500元,其後升至1,000元,而合約指明的薪金餘額用實是以攤分給其他「出唔到數」的職員。廉署人員懷疑被告干犯《防止賄賂條例》而終止會面,繼而對被告施以警誡。
求情透露自中學認識陳炎光
辯方求情時指,沒證據顯示被告全數得到涉案的35萬元,被告實沒有得益,不能排除涉款用以攤分給其他「出唔到數」職員的可能性。
辯方並透露,被告於中學時期因有敎師成為區議員,被告當上對方的義工,因而結識同為義工的陳炎光,及後陳成為區議員,被告則一直參與地區工作。被告現於室內設計公司任工程項目經理。辯方稱明白本案涉及欺詐公帑,被判監是無可避免,仍望能判獲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惟裁判官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雖非案中主腦,但他明知涉案僱傭文件屬虛假仍在其上簽署,令區議員利用文件申領薪金津貼,被告在本案的參與程度起關鍵作用,且持續長時間犯案,由2011年1月1日至前年8月31日,長達4年9個月,亦涉及公帑,必須判以阻嚇性的即時監禁刑罰。
【案件編號:KCCC1060/18】
記者戴國輝